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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李承宇/台北報導】 2009.11.05 02:43 am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5/5233642.shtml


喝糞水、吃長蛆的餿水,留置在垃圾場、公墓旁,「動物保護法」施行十二年,全台還有超過九成縣市收容流浪貓狗環境,彷彿「人間煉獄」。
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花了三年,調查全台三二六個鄉鎮的流浪貓狗捕捉、留置、收容情形況。研究會辦公室主任陳玉敏的結論是,「沒辦法用言語形容動物所受的痛苦。」


她指出,調查中發現,有二六九個鄉鎮還是把流浪貓狗當作「廢棄物」,由清潔隊負責捕捉,再把捕到的犬貓全塞進偏遠垃圾場或墳場附近的髒亂籠子留置,這些地點多半人跡罕至,犬貓根本不可能被認養。


至於留置情況,光看就讓人鼻酸。陳玉敏說,如彰化北斗捉到的流浪狗貓,關在垃圾掩埋場旁兩個籠子,籠子裡有狗的白骨。「一隻全身濕透的幼犬被關在最小的籠子內,幼犬冷得直發抖,不斷哀鳴」,「水盆內是空的,食盆內只有發霉的餿水,爬滿了蛆,另一鍋還有糞便」,調查報告以文字、照片,以及影像,呈現一幕幕慘不忍睹的人間煉獄圖。


許多動物保護團體都曾主張將捕犬業務回歸動物保護主管機關,但調查顯示,由農政單位或防疫所等動保主管機關負責捕捉的,只有卅三個鄉鎮。


陳玉敏表示,全台灣有一百四十個流浪貓狗收容留置所,但只有卅六間是合法的公立收容所,而公私立收容所加起來,「也只有六間不到太壞的程度」,甚至有一○四間以不人道的方式處理流浪貓狗。


她呼籲,立即關閉這一○四間違法的留置所;並讓收容所管理資訊透明化,安樂死作業公開或接受監督,全面提升動物福利。


農委會畜牧處畜牧行政科科長林宗毅表示,流浪貓狗送到收容所有一定的程序,如果有非法處理流浪貓狗方式,農委會將發函地方政府要求限期改善,並會調查虐待情況。


◎想進一步了解流浪貓狗的福利問題,可上網站http://animal-action.east.org.tw


【2009/11/05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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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nd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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